(一)定義
個人教育儲蓄是為鼓勵居民以儲蓄存款方式,為其子女接受非義務教育(指九年義務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專、大學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積蓄資金而開辦的儲蓄品種。教育儲蓄的對象為在校小學四年級(含四年級)以上學生。
起存金額:50元,本金合計:最高限額為2萬元。
(二)交易介質
定期儲蓄一本通、銀行卡。
(三)相關規定
1.教育儲蓄采用實名制。辦理開戶時,須憑符合條件的學生本人戶口簿(戶籍證明)或居民身份證等有效實名證件到儲蓄機構以學生本人的姓名開立存款賬戶。代理學生辦理時,代理人還必須同時出具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明;
2.教育儲蓄到期時,儲戶必須持存折、身份證或戶口簿(戶籍證明)和學校提供的“證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儲戶憑“證明”可以享受利率優惠,并免征利息稅;
3.最低起存金額為50元,每月固定存額(存額由儲戶自定),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應在次月補齊,未補存者到期支取時按實際存額和實際存期計算利息;
4.每份本金合計不得超過2萬元。每份本金合計超過2萬元或一次性存入2萬元的,一律不得享受教育儲蓄免稅的優惠政策,其取得的利息,應征收利息稅。